建築公司前電工涉非法收受回佣逾11萬 遭廉政公署起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1/08 19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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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公司前電工,控告他涉嫌向3名電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萬3000元,使他們獲該公司聘用。(經濟資料圖片)

廉政公署今(8日)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公司前電工,控告他涉嫌向3名電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萬3000元,使他們獲該公司聘用。

黃嘉華,45歲,中國海外建築有限公司(中國海外建築)前電工,被控十五項罪名,即1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;及一項串謀詐騙,違反普通法;被告將於下星期一(1月13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。

廉署指,案發時中國海外建築的子公司獲香港機場管理局委聘,參與香港國際機場一項基礎建設工程。被告為中國海外建築的電工,被指派為該工程項目進行電子佈線工程。

其中11項貪污控罪指,被告涉嫌於2017年5月8日至12月9日期間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2名電工接受共約6萬2000元及4萬1500元,作為使他們獲得中國海外建築僱用的誘因或報酬;另一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7日,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其中一名電工索取9900元。

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8月1日至9月7日期間,與上述該名電工及一名身分不明的人士,串謀欺詐中國海外建築,不誠實地偽稱該電工有按其值勤記錄,於2017年8月的4個星期日當值,及導致該公司向該電工多付工資共4800元。

餘下兩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別於2017年4月1日及5月7日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第3名電工每個工作日索取350元,作為使他獲得中國海外建築僱用的誘因或報酬。

記者:洪芷晴